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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區特教研習提案單
提案人:
張馥怡
主題:
為全國各區教育人員,
對於腦瘤孩童家庭能更深理解,
進而達到協會關懷目標,
並加強教育人員對本會之認識提升知名度 ,
特參與教師研習活動。
緣由:
日前發生教育單位人員
對腦瘤孩童之不友善等舉動,
其分析理解背後其原因,
發現教育人員對腦瘤孩童及家庭之溝通不良,
也對該疾病認識不深。
協會負有衛教意義責任,
故應積極參與各縣市教育單位活動,
為教育人員傳達溝通之橋樑。
目標:
現今和高雄市教育局特殊教育中心合作,
參與該中心每年必須例行辦理之教師研習活動,
藉以此活動讓教育人員理解
腦瘤孩童家庭心路歷程,更為協會宣導理念功能,
讓教育人員認識協會存在。
執行期限:
各縣市特殊教育中心行事曆安排為主
執行方式:
為配合第一次執行該活動,
呈請協會指派專責人員為對口人員,
和高雄市特教中心進行溝通。
此一模式建立,該人員以此為基礎,
擴展全國各縣市特殊教育中心
參與類似活動,推廣協會知名度。
各縣市排定活動時程均不一,
故該人員需協調各縣市時段及人員安排等工作。
未來推展各縣市教育局,
人員安排,除專責人員外,
其各區理事依所屬縣市配合活動為當然人員。
配合活動需求另行安排講師及助理。
講師及助理之聘用,視各縣市活動之需求而另行調整。
各區參與理事向理監事會議提出報告
預算編列:
可銷核之科目為交通費、講師費、助理費、餐費等。
於該活動結束後一週,由專責人員向會計統一辦理核銷。
講師費每人800元/小時、
助理費每人600元/小時,其餘費用等採實報實銷方式
期待成效:
讓教育人員理解腦瘤孩童家庭成員心路歷程,
更為協會宣導理念功能,讓教育人員認識協會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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